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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年前亦或是前幾年,也就是今年之前的那段歲月,我愛高跟鞋愛到不行,細跟的尤其愛,總覺得即使如此像男生的我,踩上了細跟高跟鞋頓時就丰姿綽約了起來,就好像長髮一樣,可以明白宣告我是女生(唉~現在長髮也不代表啥啦,滿街紮馬尾的男生咧)。去年底開始,忽然地發現再不能像從前踩著高跟鞋跑百米,竟然走沒幾步路就有想把高跟鞋脫掉打赤腳的念頭。

我喜歡細跟尖頭的高跟鞋(不過謝絕巫婆鞋),也知道好看的鞋通常不好穿,不過看得上眼的都是不符人體工學的鞋型。媽媽總會說「妳也不矮,穿這麼高對身體不好!」最常和我一起逛街買鞋的小璇子,也總會以她物理治療師的身分對我說「妳在虐待妳的腳,有一天妳的腳會壞掉啦。」而我依然故我。忽然想起還沒結婚前,爸爸有一次對春天說我很任性,一直認為我很善體人意的春天一頭霧水的問我「妳會很任性嗎?」我覺得我沒有,不過寫到這裡忽然發現,也許我的任性就是在於『只要我覺得與其他人無關,單純只是我個人的事,那麼我就會選擇我自己想要的,即使別人都覺得我的選擇很爛,我也依然覺得很讚。』很棒的邏輯,不是嗎?

今年夏天我很善待自己,買的都是只有一點點跟的鞋子。雖然不能再像從前穿著超高跟,但是完全沒跟的鞋子我還是不能接受,總覺得很醜很呆。最近換季了,穿著秋冬的衣服若搭配著夏天的鞋,這可就怎麼看怎麼怪了。問題是打開鞋盒,偏偏一雙高過一雙,那天心想:不管啦,總不能所有的高跟鞋都不要了吧,也許穿一下就習慣了也說不定!於是我穿著高跟鞋出門上班,從家門口走到停車的地方,不到10分鐘的路程,簡直就快崩潰了。上了車,管他會不會遲到,開回娘家,換了雙矮一點的鞋子才去上班。這雙鞋很舊了,型也走樣了,不過在還沒有其他鞋穿時只好每天穿它。

忍耐總是有限度的,沒幾天就受不了了,於是約Ruby敘舊兼買鞋。吃完簡單的晚餐開始買鞋的行程,很認真的每一櫃都看看。很喪氣的,喜歡的鞋跟都有半天高,平底娃娃鞋穿在我腳上實在很難看。就在快放棄的時候,坐在人家的沙發上休息時,卻發現一雙擺在展示櫃最底下的黑色矮跟鞋,樣子很秀氣、高度也合適,一穿上馬上有這是我的鞋的感覺,更幸運的是這雙鞋超乎想像的便宜。其實咖啡色的更好看呢,只是我缺的是黑鞋,只好乖乖放棄。

Ruby在陪我試鞋的時候,隨手拿起一雙焦糖色的平底鞋穿著玩,沒想到搭配她穿的牛仔褲超好看的,連我都很想買了。Ruby和我一樣對於鞋子和包包都沒什麼克制力,不過Ruby的男友不久前才善意規勸她別再買鞋了(可以想像Ruby的鞋有多多了吧),於是這次Ruby只是想想,沒有衝動買下去。不過隔天在msn裡我倆便開始思念起這雙鞋了,左一句右一句的誇著那雙沒被買回家的鞋(老婆是別人家的美,真是艮古不變的道理)。最後Ruby說了:再找一天一起吃飯,然後順便去買那雙鞋。哈哈~

可是怎麼辦呢?我那躺在鞋盒裡的十來雙高跟鞋怎麼辦呢?都還保存的很好耶,丟了好可惜,不丟好佔空間。到底怎麼辦才好呢?鋸掉鞋跟喔,這也是我目前唯一想到的方法……


後記:

新買的這雙黑鞋很包腳很好看,整個腳板顯得很秀氣,穿起來也很舒服。而且她們家很棒的一點是:除了展示那雙鞋會貼上尺寸和價格外,其他的新鞋都不會在鞋底貼些亂七八糟的東西,就連尺碼也是貼在裡頭的側邊上,而且是用品質好的貼紙,一下子就撕起來了,重點是完全沒纏膠喔。最討厭有的鞋底黏上一大堆的條碼,又用很難撕的貼紙,鞋底就花得很難看,所以更加覺得這次買鞋買得很愉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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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jikar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